民族学考研:唐与回纥绢马贸易中马价争议的原因探析

民族学考研:唐与回纥绢马贸易中马价争议的原因探析

关于唐与回纥的绢马贸易中马匹价格高昂与否,多数学者都认为价格过于高昂,并不划算,但是因唐代后期中原地区的绢价波动非常大,要评论马价高昂与否,不应简单地以四十绢为标准进行衡量,而应以每匹马能够换得的粮食作为标准进行衡量。

二、绢马贸易中马匹实际价值的比较

安史之乱以后,唐与回纥的绢马贸易基本是以一马四十绢为标准进行交易的,“肃宗乾元中,回纥仍岁来市,以马一匹,易绢四十匹,动至数万马”[6],前后数十年,基本变化不大,后期曾有一马五十绢的记录,白居易在《阴山道》中曾抱怨:五十匹缣易一马,缣去马来无了日。但多数仍以一马四十绢为计价标准,本文也以一马四十绢的价格进行分析,那么这样的价格在当时到底是否昂贵呢?

唐初马匹价格一度非常便宜,“于斯之时,天下以一缣易一马,秦汉之盛,未始闻也”[7],但是唐代后期马政的弛坏、吐蕃等周边少数民族的长期侵扰等,使得唐的马匹损失严重,“其后边无重兵,吐蕃乘隙陷陇右,苑牧畜马皆没矣”[8],唐王朝逐渐丧失了马匹的供应能力,不得不向北方少数民族大量买马,唐与突厥、回纥、吐蕃等少数民族都进行过多次的交易,以应对军事等方面的需求。

在安史之乱以前,唐与少数民族也开展过多次此类贸易。唐开元二十四年,突厥违反先例,纳马多倍,“往者先(毗伽)可汗在日,每年纳马不过三四千匹,马既无多,物亦易办。此度所纳,前后一万四千,缘儿初立可汗,朕又结为父子,恩义相及,不可却回,所以总留,计物五十万匹”[9]2026,玄宗因突厥可汗初立,特意多留,汰其驽劣,“十退一二”,酬绢“五十万匹”,按照一万二千匹马,酬绢五十万匹,折合大约每匹马四十匹绢,当然这个价格也许是唐王朝在应对突骑施犯边之时,对突厥采取的离间和物质诱惑等手段,如《敕突厥可汗书》就记载:“突骑施本非贵种,出自异姓,惟任奸数,诳诱群胡,十数年,又承国家庇荫,因其荒远,遂得苟存。”“儻事捷之日,羊马土地,总以与儿,子女玉帛,别有优赏。信是长策,可熟思之。与儿情亲,故言及此耳。”[9]2024唐与突厥的马匹贸易证明了在唐与回纥开展绢马贸易之前,唐就已经与北方少数民族进行过频繁的大规模马匹互市,而马匹的价格也在四十匹绢左右,当然这样的价格是唐王朝为了维护周边稳定而制定的一个有利于少数民族的价格,这样的价格也得到了长期的延续。唐代为了政治、军事上的目的,而在互市中给予少数民族优惠是常见的做法。“忠嗣之在朔方也,每至互市时,即高估马价以诱之,诸蕃闻之,竞来求市,来辄买之。”[10]“厚加赏赉,仍许于朔方军西受降城为互市之所,每年赍缣帛数十万匹就边以遗之。”[11]“高估马价以诱之”“厚加赏赉”都是在经济上利诱少数民族,也说明唐高价购马是一种常见的政策。少数民族也认识到与唐开展马匹贸易所带来的利益,史料上多次见到少数民族请求开展互市的内容:唐武德八年,“突厥、吐谷浑各请互市,诏皆许之”[12];开元十九年(731年),“九月,辛未,吐蕃遣其相论尚它硉入见,请于赤岭为互市,许之”[13];元和十年(815年)十一月,“己丑,吐蕃款陇州塞,请互市,许之”[14]。中原王朝通过互市不仅能够获得马匹,而且互市还是约束北方少数民族的一个重要手段,对少数民族的影响极大,宋代就有相关记载,“流传五代以及于宋,而河、陇为西夏所据,元昊倔强构逆,兵势甚锐,竭天下之力不能少挫其锋,然至绝其岁赐互市,则不免衣皮食酪,几不能以为国,是以亟亟屈服”[15]。战争中不能够达成的目标,通过互市实现了,正因为互市历来不是单纯的商品贸易,所以即便马价高于市价,唐政府也愿意接受。

那么,为什么对唐与回纥绢马贸易中马价争论那么激烈,而与突厥的贸易却少引起争议?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就必须对不同时期唐在交易中所付出的代价做一个分析。因为与突厥、回纥开展马匹贸易中的价格都为四十匹绢,所以只需分析四十匹绢在不同时期的价值,就可知道唐在互市中所付出的代价。

开元年间四十匹绢大约相当于多少斗米呢?开元年间米价一直比较稳定,很少出现涨价的情况,只有开元二十一年(733年),京师地区“雨水害稻,谷价踊贵”[16]。而在开元十三年(725年),“十二月己巳,至东都。时累岁丰稔,东都米斗十钱,青、齐米斗五钱”[17]。开元十六年,“如闻天下诸州,今岁普熟。谷价至贱,必恐伤农”[18]。据杜佑《通典》记载:“至(开元)十三年封泰山,米斗至十三文,青齐谷斗至五文。自后天下无贵物,两京米斗不至二十文,面三十二文,绢一匹二百一十文”。因开元年间物价相对稳定,开元二十四年的价格应该与开元十三年的价格相差不大,按每绢二百一十文,每斗米十三文计算,那么四十匹绢在开元二十四年约可易米六百四十六斗。

在肃宗以后,四十匹绢相当于多少斗米呢?先分析肃宗后绢价的变化,肃宗时期的诗人杜甫《忆昔诗》记载:“岂闻一绢直万钱,有田种谷今流血。”可见肃宗时期,绢价最高曾达一万钱。史料记载大历年间绢价有所下跌,“大历中,绢一匹价近四千”[19]3437。德宗建中元年,初定两税时,据文书所载,绢价在三千到四千文之间,《李文公集》卷九《疏改税法》说:“臣以为自建中元年初定两税,至今四十年矣。当时绢一匹为钱四千……税户之输十千者,为绢二匹半而足矣。”[20]4409韩愈在《论变盐法事宜状》中说:“初定两税时,绢一匹直钱三千。”[21]3836到贞元十年,绢价继续下跌,每匹只卖一千五六百文。《陆宣公翰苑集》卷二二《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说:“今者纳绢一匹,当钱一千五六百文。”[22]到贞元十九年时,绢价更降到每匹八九百文,“大历中绢一疋价近四千,今止八百九百”[19]3437。元和长庆年间,随着政治经济逐渐稳定下来,绢价保持低位,每匹的价格也只有八百文,这样的价格远低于乾元初年动辄万文的高位。《李文公集》卷九《疏改税法》说:“臣以为自建中元年初定两税,至今四十年矣。……今税额如故,而粟帛日贱,钱益加重。绢一匹价不过八百。”[20]4409在长庆二年,绢价仍然保持在每匹八百文,《论变盐法事宜状》(长庆二年)说:“今绢一匹,值钱八百。”[21]3836后期又有所上涨,僧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一说:“文宗开成三年十月十四日,在扬州:更买白绢二匹,价二贯。”[23]这里主要说的是绢价。

当时的米价又如何呢?天宝五载(746年),“是时,海内富实,米斗之价钱十三,青齐间斗才三钱,绢一匹钱二百”[24]884。安史之乱后,米价迅速上涨,达到每斗七千文,《新唐书·食货志》载:“肃宗即位……及两京平……而百姓残于兵盗,米斗至钱七千。”[24]885“是时民间行三钱。……法既屡易,物价腾踊,米斗钱至七千,饿死者满道。”[25]到了大历年间,随着战争的消弭,政治环境的好转,米价又有所下降,“大历四年秋,大雨。是岁自四月霖澍至九月,京师米斗八百文”[26]。贞元年间的米价,有文字记载的比较少,很难判断贞元十年及贞元十九年的米价,但是贞元年间,外部环境相对稳定,农业生产也没有受到大的影响,米价应该会保持相对平稳。以贞元八年(792年)为例,大臣陆贽在奏折中称:“今江淮斗米直百五十钱,运至东渭桥,僦直又约二百,米糙且陈,尤为京邑所贱。”[27]因贞元八年的米价高但不会超过两百文,不然也不会米糙且陈会被京邑所贱,这说明二百文钱能够买到更好的米,所以贞元十年到十九年间,米价应在两百文左右波动。而到了元和年间,动乱的平息、农业生产逐渐走上正轨和受到后期钱重物轻的影响,米价逐步下跌到中唐时期少有的水平,元和十五年(820年)李翱《李文公集》卷九《疏改税法》说:“今税额如故,而栗帛日贱,钱益加重,绢一匹价不过八百,米一斗不过五十。”[20]4409这显示元和年间的米价较贞元年间有明显下跌,同期也有大量史料证明元和年间米价保持低位,最低时每斗不过两文,“元和六年……是岁天下大稳,米斗有直二钱者”[28]。当然这样的价格是少数,这也显示元和年间每斗米不会超过五十文。

到长庆年间时,米价又有所上涨,但是涨幅不大,长庆元年(821年)时,一些地方受到灾害的影响,“时属蝗旱,粟价暴贵”[29],除此以外大多数地区的米价基本稳定,并保持低位。郎中吴武陵谏曰:“前在朔方,度支米价四十一,而无逾月积,皆先取商人,而后求牒还都受钱。”[30]这说明当时的米价也基本保持在四十文左右,虽然长庆二年,“江淮诸州,旱损颇多,所在米价,不免踊贵”[31]。但是很快又“据时估减半价出粜,以惠贫民”,因此长庆二年的米价应该也在四十文左右。开成三年的米价没有具体文献记载,但是开成元年与开成五年的米价有相应的记载,文宗开成元年(836年)二月畿内和籴粟麦,贵籴每斗60文,平籴每斗50文,贱籴每斗25文[32]。以平籴的米价为基准,每斗折算的米价大约为85文。在开成五年,有日本僧人曾记载了山东地区的米价,“县中米一斗六十文;粟米一斗五十文,粳米一斗九十文”[33]。据估测米价最低不过50文每斗,最高130文每斗,因此开成三年的米价应该也会保持在85文左右。

以开元十三年,四十匹绢所能换得米的数量作为基准价,可以得出唐代绢帛价格,见表1。

表1 唐代绢帛价格

因部分年份没有准确的史料记载,表1中的数据只能根据前后数年的价格进行推算,可能会有不准确之处。但是总体上仍然可以看出,若以铜钱为计价标准,则当时所交易的马匹价格高于以往,并长期保持高位,以这样的价格计算,一马四十绢的单价确实是在上涨。但是以折合成米的数量为标准进行计算,则降幅居多,四十匹绢所折合的米量长期低于开元十三年的基准米量,虽然这里面有唐后期“钱重物轻”、政治、军事等因素的影响,但是,四十匹绢所能够换得的粮食并不比开元二十四年多,因此学界所长期认为的唐与回纥绢马贸易中,因马价高昂而导致争议的观点是不成立的。

三、马匹的市场价格、交易量与唐王朝的财政负担之间的关系

要考察唐与回纥绢马贸易中马匹实际价格高昂与否,还需要分析市场上马匹的交易价格,以离回纥较近的敦煌、西州地区为例,西州地区的马匹价格大多不到二十匹绢,远远低于四十匹绢的价格。吐鲁番阿斯塔那188号墓所出土的《唐马市残牒》就记载:“……赤敦八岁,直壹拾伍疋。”[34]88因同墓所出文件多事关神龙元年以甘州刺史李汉通为大使的市马使团,因此这一残牒也应为神龙年间,神龙三年的文书所记载的马价也与此残牒相近,《唐神龙三年(公元707年)和阳牒为被问买马事(二)》:“前缺,马一疋骝敦,七岁,大练壹拾叁……”[34]67马价到开元二十一年也变化不大,在阿斯塔那509号墓所出的《唐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石染典買马契》载:“马壹疋骝敦六岁,开元二十一年正月五日,西州百姓石染典交用大练拾捌疋,今于西州市,买康思礼边上件马。”[35]正是因为市场上的马匹价格大多远低于四十匹绢,所以太和七年十一月,度支、盐铁等使奏:“以银州是牧放之地,水草甚丰,国家自艰虞以来,制置都阙。每西戎东牧,常步马相凌,致令外夷浸骄,边备不立。臣得银州刺史刘源状,计料於河西道侧近,市孳生堪牧养马,每匹上不过绢二十疋,下至十五疋。”[36]如果自行养马价格不会超过二十匹绢,这样的价格显然比与回纥进行贸易更有吸引力,也间接说明四十匹绢的价格并非市场价。

而在马匹的实际价值上,还是以敦煌地区为例,天宝年间,敦煌、西州地区的绢价在460文左右[37],每马15到20绢,则可以换得铜钱6 900文到9 200文,而据敦煌文书《天宝四载河西豆卢军和籴会计牒》所记载,粟价每斗不过27到32文铜钱*,平均为29.5文铜钱一斗粟,唐宰相陆贽在《请减京东水运收脚价于沿边州镇储蓄军粮事宜状》中说:“其有纳米者,每米六升,折粟一斗。”[38]一匹马可以换粟233斗到311斗,折合成米为140斗到187斗,而天宝五载,中原地区40匹绢可换米615斗,这样的差价,显然足以吸引回纥往中原大量贩卖马匹。

唐与回纥的绢马贸易持续数十年,中间争议不断,产生争议的原因,从上文分析来看,不仅仅是由于马价的高昂,因为开元二十四年唐与突厥的马匹交易价格也在四十匹绢左右,而随着唐代物价的变化,四十匹绢所能够换得的粮食在逐渐下降,这对于与回纥开展马匹贸易是有利的。真正产生争议的原因在于贸易量的扩大和唐财政的日渐拮据,这两点使得唐无法承受绢马贸易的负担。

唐与回纥的绢马贸易在肃宗以后,不仅交易量大而且交易频繁,有时一年数次交易,“宪宗元和十年八月以绢十万疋偿回纥之马直,……十二月以绢九万七千疋偿回纥马直”,“穆宗长庆二年二月以绢五万疋赐回纥充马价,四月又赐回纥马价绢七万疋,十二月以绢八万疋偿回纥马直”[39]。最多的一次是在文宗时期,“文宗初,又赐马直绢五十万”[40],五十万匹绢对开元盛世时期的唐都有一定的压力,唐玄宗就在与突厥的马匹贸易中有所抱怨,“并放天下租庸,用度无穷,非特和市。缘此马价通容稍迟”,“此後将马来纳,必不可多,积乡先可汗时约,有定准来交易”[9]2026,正因为互市有恩赐的成份在里面,而突厥又借机向唐大量卖马,所以唐玄宗才要求此后“必不可多”。而在肃宗以后,唐从回纥买马的数量不断增多,唐每年支付大量绢帛,支付的频次和数量都明显超过肃宗以前。

安史之乱以后,唐代的财政状况远不如以往,所控制的户口和税收区域都大为减少,许多藩镇并不向朝廷上缴税收,“户版不籍于天府,税赋不入于朝廷,虽曰籓臣,实无臣节”[41]。朝廷真正能够控制的赋税明显减少。“史官李吉甫撰《元和国计簿》,每岁赋入倚办,止于浙江东西、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等八道,合四十九州,一百四十四万户。比量天宝供税之户,则四分有一。天下兵戎仰给县官者八十三万余人,比量天宝士马,则三分加一,率以两户资一兵。”[42]唐政府所倚重的赋税只有江南八道,户仅一百四十四万,所养的兵马比天宝年间多三分之一,每两户要养一个士兵,财政的压力显而易见。

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唐在买回纥马匹的问题上有所顾虑,大历八年“回纥赤心请市马万匹,有司以财乏,止市千匹。子仪曰:‘回纥有大功,宜答其意,中原须马,臣请内一岁俸,佐马直。’”[43]代宗综合考虑后“命有司量入计许市六千匹”[44]。回纥原本向唐贩来一万匹马,而有司却因财政困顿,希望只买马一千匹,郭子仪却认为回纥有助唐的功劳,应予以优待,而且军事上也确实需要马匹,以至于他本人愿意以自己的俸禄来帮助支付买马费用,代宗综合考虑,最后决定买马六千匹,购不购马、购多少马,对于唐政府都不是一个简单的决定。更为严重的是,在绢马贸易中,是否买马并不完全由唐确定,在交易中“拒之即立为边患,受之即玉府空竭”[45],买马会带来财政上的压力,不买马回纥就成为边境上的一个威胁。交易的数量也不完全由唐确定,“岁以数万求售,使者相蹑,留舍鸿胪,骀弱不可用,帝厚赐欲以愧之,不知也。复以万马来,帝不忍重烦民,为偿六千”[46]。这样的交易显然带有一定的勒索性质,此时的绢马贸易已不是正常的商品交易,唐自然对绢马贸易多有怨言,并不心甘情愿。财政上的压力、交易量的扩大及回纥对唐的桀骜不驯共同促成了唐内部对与回纥绢马贸易的不满。

唐与回纥的马匹贸易在政治和军事上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是从市场交易价格的角度来看,唐确实受到回纥的勒索,其买马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这种勒索是在特殊的环境下形成的,并不是正常的市场交易。至于回纥卖马对于唐财政的影响,学者刘义棠认为“唐财政经济之困境,主要是由于内忧外患所衍成,并非由于马价所造成”[47]。因此完全将唐财政的困难归咎于回纥卖马并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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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夏玉玲)

An Analysis of the Causes of Horse Price Disputesin the Silk-Horse Trade Between the Tang Government and Uyghurs

DING Jun-tao

作者简介:丁君涛(1985-),男,湖北仙桃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